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 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179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院校组织考试,实施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发布与复核、违规处理、志愿填报、组织录取等工作,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为保障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组织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在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考试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考点院校校(院)长担任,成员由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相关院校校级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任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管招生考试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考点院校主管招生、考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相关院校招生、教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考试类考试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综合防控组和宣传维稳组,负责考点协调、命题制卷、督导巡视、评卷校验、投档录取及纪检监察等工作。
(二)各考点成立组考工作领导小组
各考点分别成立由院长或校长任组长的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组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考点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本考点的各项组考工作。考点组考工作领导小组接受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各考点根据组考工作需要设置综合协调、考务实施、安全保卫、综合保障、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考试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考点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 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专业要求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考时间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报考办法
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院校招生简章;报考时登录“ 河 北 省 高 职 单 招 服 务 平 台 ” ( 网 址 :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
(三)选择考试类
2023 年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生登录单招平台,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2.专业类为“医学类”的中职生,登录单招平台,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其他专业类的中职生,也可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4.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单列。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进入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四)缴费
已确认自己在单招平台报考考试七类和报考对口医学类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须在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月 9 日 17 时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依据考生参加考试科目数量按照每人每科 40 元的标准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和录取资格。一经缴费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成功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于 2023年 4 月 4 日 9 时至 4 月 8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
四、命题、考试、评卷与成绩发布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招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命题组成员由考试院校推荐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命题主要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考试
①高职单招考试七类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化学”,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化学课程标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依据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我国当前医药卫生行业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工作内容常识;生物医学基础知识;生活中常见的基本疾病预防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国际、全国疾病防控宣传日相关知识;医学专业相关的社会人文常识。
②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内容主要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包括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药物学基础三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内容。
(二)考试
考试时间
2.考点安排
考试前 10 天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zmc.cn/)公布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健康考试须知
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有关最新要求将通过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zmc.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期间,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安排。
4.考试科目及要求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 750 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 分。全部采取笔试方式,实行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 150 分(50 题,每题 3 分),满分 300 分,采取合卷方式,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考试时间共 120 分钟。
①报考高职单招考试七类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代替,对应分值如下:A—130 分;B—110 分;C —90 分;D—70 分;E—50 分。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均考),如不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②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①报考考试七类(含退役士兵)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考试七类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满分 450 分,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 170 分钟。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化学,满分 100 分(50 题,每题 2 分),考试时间 50 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50 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 题(每题 2 分),多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 5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②报考对口医学类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对口医学类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 450 分,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 170 分钟。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 分,单项选择题 50 题(每题 2 分),考试时间 50 分钟;技术技能测试满分为 350 分,其中单项选择题 100 题(每题 2 分),多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 5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但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3)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 0 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评卷
评卷组成员由牵头院校组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评卷标准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 生 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登 录 单 招 平 台 ( 网 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考试成绩及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按照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成绩复核通知要求,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15 时前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当面向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 0317-5507819。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可于 3 月 21 日至 3 月 23 日,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22〕19 号文件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将拟确定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上传至单招平台。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被免试录取,且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全额退回其所缴纳的考试费。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六、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七、志愿填报
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七类、对口医学类、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 5 所院校(不能重复或跨越式填报),每所院校最 多填报 6 个专业(不能重复或跨越式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4 月 17 日 9 时至 19 日 17 时填报集中志愿;4 月 23 日 14 时至 24 日 12 时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及有关单独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不得跨考试类填报。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集中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录取备案后,其所填报的单招志愿无效。
八、投档及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排序规则投档:
1.报考考试七类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报考对口医学类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报考考试七类的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九、录取结果查询
2023 年 4 月 23 日 14 时,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集中志愿录取结果。2023 年 4 月 26 日 9 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录取结果。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 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一)录取
切实做好录取工作,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30 个不得”“十严禁”“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维护单招录取公平公正。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不代替 考生填报志愿,不许诺考生违规录取,不点录、录低退高等违规行为。
(二)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二、联系方式
2023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39 号
邮政编码:061001
联系电话:0317-5507819;5508019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zmc.cn/
纪检监督电话:0317-5508012
特别提示:关于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动态信息 都 将 通 过 河 北 省 高 职 单 招 服 务 平 台 网 ( 网 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或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zmc.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23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考试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2 日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太行南大街718号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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